×
登录后即可收藏
您还未登录,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
政策法规 / 关于公布 2019 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

关于公布 2019 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

渝财公告〔2019〕37号
2019-12-31

关于公布 2019 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

根据《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》和《财政部关于加强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“一张网”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财税〔 2017 〕 69 号)等相关规定,结合我市 2018 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,我们对 2019 年实际执行以及取消的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,编制了《重庆市 2019 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》和《重庆市 2019 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清单》),经市政府同意,现对外公布,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: 一、《目录清单》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我市仍在执行的项目,其具体征收范围、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,按照《目录清单》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。《目录清单》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,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得收取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交纳。二、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以后,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,按照中央及市财政局、市发展改革委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。三、《目录清单》在市财政局、市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上实行常态化公开。市财政局、市发展改革委负责《目录清单》的政策解释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: 12315。

附件:重庆市2019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

立即登录